“小杜”PK“小度”,最终小度胜了

阅读:3414 2021-03-10 09:51:38

“小度小度”一句以特定“唤醒词”开头的语音交互,似乎是打开一扇神秘AI之门的钥匙。类似这样在人机交互中具有唤醒和操作产品功能的语音指令,对人工智能技术在日常生活中的运用和普及具有重要作用。

 

前不久,百度在线网络技术(北京)有限公司(下称“百度在线公司”)便因“撞车”的“唤醒词”,将北京子乐科技有限公司(下称“子乐公司”)及其产品销售商北京经纬智诚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下称“经纬公司”)诉至法院,要求二被告停止涉案行为,并要求子乐公司消除影响、赔偿经济损失及合理开支300万元。

原告百度在线公司诉称,其是包括“小度在家1S”(以下简称小度智能音箱)在内的“小度”AI电子产品的开发者和运营者,“xiaodu xiaodu”是百度在线公司用于AI电子产品中,具有唤醒和操作功能的语音指令,经长期使用,“小度”商品名称及“xiaodu xiaodu”语音指令均已具有一定影响。百度在线公司发现子乐公司生产、销售与小度智能音箱相同的AI电子产品杜丫丫学习机,该公司在其官网宣传内容及杜丫丫学习机中突出使用“小杜”指代其产品;在杜丫丫学习机中使用“xiaodu xiaodu”语音指令进行唤醒和操作,并在官网对此进行宣传,上述行为使公众产生混淆,构成不正当竞争。

 

公开资料显示,早在2018年3月,百度就已发布了“小度在家1S”产品。据称,这是一款集可视电话、移动电视、智能音箱功能于一体的产品,可以查天气、问菜谱、播视频、讲故事、看新闻。

而百度为包括“小度在家1S”在内的小度产品设定的默认唤醒词,就是“小度小度”。

 

被告子乐公司辩称,其不存在对“小度”商品名称和“xiaodu xiaodu”语音指令的突出使用;其使用“杜丫丫”名称及“小杜小杜”语音指令具有合理依据;双方产品的外观、功能、目标用户完全不同,不会使消费者产生混淆等。被告经纬公司辩称,其仅销售一台设备给百度在线公司作为本案证据,知晓本案诉讼后亦及时删除产品链接。综上,二被告不同意百度在线公司的全部诉讼请求。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经过百度在线公司广泛使用推广,“小度”作为其智能音箱的商品名称,属于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六条第一项所规定的有一定影响的商品名称;“xiaodu xiaodu”是用户在使用小度智能音箱时必不可少且频繁出现的特定语音指令,该语音指令已与百度在线公司及其产品建立起了明确、稳定的联系,并具有较高知名度和影响力,应受到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六条第四项保护。

 

结合“小度”和“xiaoduxiaodu”的知名度和影响力,小度智能音箱和杜丫丫学习机从功能、受众、销售渠道等方面来看属同类产品,子乐公司实施被诉行为,主观上具有恶意,客观上也易使相关公众误认为杜丫丫学习机与百度在线公司的小度智能音箱及其相关服务可能存在产品研发、技术支持、授权合作等方面的特定联系,导致混淆。子乐公司上述行为违反了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六条第一项及第四条之规定,对百度在线公司构成不正当竞争。经纬公司销售杜丫丫学习机亦缺乏合法依据。最终,法院作出如上判决。

 

近年来,人工智能电子产品市场蓬勃发展。在人机交互过程中,语音指令具有唤醒和操作产品的重要功能,在某种意义上成为产品的代名词。和商品名称、包装、装潢等标识一样,智能音箱品牌特有的语音指令也受到法律保护,不容其他经营者故意打擦边球,恶意蹭流量。国家工业信息安全发展研究中心知识产权所发布《2020人工智能中国专利技术分析报告》显示,我国智能语音领域专利申请量总体呈现稳中有进的趋势。2019年专利申请量为8731件,占人工智能年度专利总申请量的5.53%。除了企业积极在智能语音领域进行专利申请,加强典型案例的普法宣传,可以有力维护市场竞争秩序,引领经营者良性竞争。

 

近些年来,随着知识产权保护意识的普及,以及惩治恶意侵权的力度不断加大,一方面是在督促企业要建立和完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另一方面也有告诫那些对攀附知名商标还抱有幻想的企业,及早停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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